黄浦研修班申请条件1、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式一份;2、八年或八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全国外语水平考试);3、已发表学术论文,并在教育厅公布本项目收录1份;4、公开发表的有关证明材料;5、论文要求:1、参加全国外语统一考试(英语、日语、德语、法语)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1份(2013年4月底以前获得学位授予单位);2、最后学历证明、学位证书、身份证、《清华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原件》(两份);3、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如科研报告、工程设计报告、发明、专利证书等(原件用毕退回,附复印件1份)。
(2)外地考生须提供材料:1、必须本人在研招网上填报信息并打印;2、学院签署函必须本人承诺书,作为入学凭证;3、硕士课程学习结束后,应将导师、培养部门及学位论文等材料(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提供本人全部材料(作为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前须对变动内容、要求确认信件,否则视为废除。
4、学制及学习形式:1、学制为二年,在此期间内完成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
2、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并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按国家组织的有关规定执行。
3、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单),并在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科范围内(一致),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试,必须是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的硕士学位申请人,即考生应具备以下资格: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0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2、本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3、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考试)。
(二)考试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生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
一般由报考专业的2~3门组成。
考试内容涉及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等工程领域,涉及机械、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等学科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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